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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

关于2015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发布日期:2015-08-31 作者:百学 点击:

厅发〔2015〕33号
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陕建发〔2010〕62号),以及《关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实行两科考试的通知》(陕建发〔2015〕164号)精神,现就2015年10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两科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专 业
 
 
10月24日
 

08:00-09:30
 
 专业知识   施工     资料  测量  试验  劳务 /
10:00-12:00
 
 专业实务   施工    资料  测量  试验  劳务 /
 
 

14:00-15:30
 
专业知识 监理 材料 标准 质量 安全 机械
16:00-18:00
 
专业实务 监理 材料 标准 质量 安全 机械
定于2015年10月24日(周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就近集中、服务考生”的原则,在全省各地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向省厅申请设立考场。
三、报名办法
各培训机构须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络申报至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等考试。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可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考试。报名参加其他专业人员考试,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年限,应比土建类相关专业同等学历人员延长2年。
3、我省开展的监理员、测量员、试验员考试报名条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8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好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协助考务机构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规范相关程序。各培训机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网上登录考生信息,按时完成考试申报工作;同时负责通知、督促考生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考试,确保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三)严格进行收费。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如有违规或被举报,将严肃处理。
(四)遵守相关规定。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考试“保过”为由,吸引和欺骗考生报名。对于我厅公布的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如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将在全省通报,并从建设类培训机构名录中予以取消。
省住建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9-87294351
联系人:慕  华
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电话:029-87386427
联系人:吴静媛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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